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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地理奧林匹亞競賽

參賽對象:高級中等學校

 

競賽宗旨

1. 激發高中學生對地理科之學習興趣和潛能

2. 提供高中學生對地理科互相觀摩學習之機會

3. 選拔在地理科有成就之高中學生予以鼓勵並代表參加國際賽事

 

競賽組織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科會

主辦單位:中國地理學會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協辦單位:國內各地理相關系所和機構

 

參賽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高級中等學校的在學學生

 

競賽內容:團體組、個人組

一、【團體組】(地理小論文)

(一)參賽名額:各高中(含綜合高中)至多可推薦 2 隊,每隊由 2-3 名選手

和 1-2 名指導老師組成。

(二)競賽項目:包括地理小論文、小論文海報兩種。

二、【個人組】

(一)參賽名額

1. 凡學校(含綜合高中)高中部的總班級數在 42 班以下者,可推薦 2

人;43-57 班者,可推薦 3 人;58 班以上者,可推薦 4 人。

2. 設有人文社會、語文、數理資優班之學校,可在第 1 項外,增加推

薦資優班學生至多共 4 人。

3. 國中小學時曾經入圍「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總決賽」者,可請學

校推薦報名參賽,且名額不計入上述 1、2 項內。

(二)競賽項目:國際賽代表選手甄選。

 

評審方式

一、【團體組】(地理小論文)

(一)競賽階段:以參賽隊伍繳交之小論文作品為主要評鑑依據。

1. 初賽:各校自行擬定選拔辦法,每校得推派至多兩隊參加複賽。

2. 複賽:審查各隊書面報告,符合論文審查標準者得晉級決賽(以佔

報名總隊伍數之 60%為原則)。

3. 決賽:

小論文海報評選:所有晉級決賽隊伍。

「海報獎」:由各參賽隊伍的領隊老師評分,惟領隊老師不得評

定所屬學校的作品。

「人氣獎」:由參賽同學投票選拔之,惟不得投票給所屬學校的

作品。

地理小論文口試:所有作品中前 40%表現較優者。

決賽依據書面報告與口頭報告、即席問答評分;評審團由大會

邀請之。

地理小論文口試前 6~8 支最優作品晉級總決賽。

4. 總決賽:依據口頭發表評分。

 (二)評審標準

1.主題的選擇:應具有地理意義和原創性;

2.資料的蒐集:資料對於解決該研究主題具有高的效度,並應清楚交代

資料來源和蒐集方法;

3.分析與解釋:應詳盡分析資料並據以提出解釋,討論時應符合思考邏

輯;

4.報告的呈現:含書面和口頭報告;應符合學術性報告的體例,並恰當

的運用圖表展現資料;

 

(三)作品和發表規格

1. 書面報告格式

報告內容宜包括: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或方法、研

究設備器材、研究結果、討論、結論,參考文獻或附錄等。(章

節名稱毋須和本點所列項目一樣)

封面頁只列出「作品名稱」;內文第 1 頁為摘要、第 2 頁為目

次、第 3 頁起為內文。

一律採 A4 尺寸白色紙張,文字一律自左而右橫寫,除標題外

均採 12 號字。

地理小論文中不得出現選手就讀學校的名稱。若作品標題中有

校名,請以” ○○”替代;行文中需出現校名處,可以”本校”、”○○”

方式表達。

2. 決賽海報展示與規格

在決賽日,海報請於現場問答前布置完成,大會在海報展場僅

提供海報展板,每組一片展板,展板立面約 250×100 公分。

海報展示除海報外,亦可為美化展板立面所需之物品,惟任何

附加物品之展示,不可超越展板立面之範圍,並不得使用其他

儀器設備,也不得要求使用額外的展板或桌椅等。

海報上列明作品題目,但不可書寫學校名稱、參賽學生及指導

老師姓名。

若不符合上述各項規定,將酌予扣分,並喪失「海報獎」和「人

氣獎」的得獎機會。

3. 決賽/總決賽口頭發表

決賽每隊口頭發表時間為 5 分鐘,評審問答 7 分鐘。

總決賽每隊口頭發表時間為 8 分鐘,不進行問答。  5

各隊請事先準備口頭報告 PPT 檔案,燒錄於光碟,於決賽日報

到時繳交,以利發表。

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電腦、單槍投影機、雷射筆進行發表,

不得要求使用其他儀器設備。

口頭發表過程中請列明作品題目,但不可呈現或口頭提及學校

名稱、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姓名。若作品標題中有校名,請以”

○○”替代;行文中需出現校名處,可以”本校”、”○○”方式表達。

違反規定者,將酌予扣分。

二、【個人組】

(一)競賽階段與測驗項目

1. 初賽:各校自行擬定選拔辦法,再依本競賽名額規定,推派學生參

加。

2. 複賽:測驗項目為 Written Response Test 和 Multi-media Test;以表

現最優之 30-35 人晉級決賽為原則。

3. 決賽:測驗項目為 Fieldwork Test。

(二)測驗規範

1. Multimedia Test 為四選一的選擇題型,佔總分 20%;Written Response

Test 可能包含簡答、限制反應題、論文題以及作圖、製表、計算等

多種不同題型(非選擇題),佔總分 40%;Fieldwork Test 分為二階

段,先至戶外實察,再返回室內作答試卷,問題以實察內容為主,

包含地理概念和技術等,佔總分 40%。

2. 配合國際地理奧林匹亞規則,應試語言為英文,即命題和作答均以

英文進行。

獎勵辦法

一、得獎名額:原則上依下列比例決定得獎名額,惟決賽評審團得視情況調整

各獎項得獎數,首獎也可能從缺。

(一) 【團體組】(地理小論文):

頒發「論文獎」、「海報獎」、「人氣獎」。

1. 論文獎:晉級決賽之作品中,經評定符合審查標準者,可能獲得一

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佳作及入選;各獎項比例以 1:3:6:10:10

為原則。

2. 海報獎:參加作品中,經評定符合審查標準者,可能獲得「海報特

優獎」、「海報優等獎」或「海報佳作獎」,各獎項比例以 1:3:6 為

原則。

3. 人氣獎:得票數最高之前 5 名海報獲得「最佳人氣獎」,可獲得主、

承辦單位頒發之紀念品。

(二) 【個人組】

1. 入圍決賽者以 30-35 人為原則。

2. 決賽中表現優異之前 50%選手,可獲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給獎

比例以 2:4:9 為原則。

二、競賽獎勵

(一)學生

1. 初賽:優勝者將建請學校自行給獎;參加複賽之隊伍或個人,由大

會頒發參賽證書乙張。

2. 複賽:優勝者並參加決賽者,由主辦單位頒發「入選決賽」獎狀乙

張。

3.決賽/總決賽:優勝者(前三等獎及佳作)可獲得教育部長用印之優勝獎

狀乙張,主辦單位並將函請就讀學校依敘獎辦法予以獎勵;

「海報獎」優勝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

「人氣獎」優勝者由主辦單位致贈紀念品。  7

4. 在本競賽【團體組】獲得一等獎、二等獎隊伍,以及【個人組】獲

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選手,均獲得參與國際地理奧林匹亞代表

隊遴選的資格。(主辦單位每年 11 月公告選訓辦法)

(二)指導老師

 1.初賽:指導學生參加複賽者,由主辦單位頒發參賽證書乙張;

2.複賽:指導學生晉級決賽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乙張。

3.決賽/總決賽:指導學生獲得前三等獎及佳作者,可獲得教育部長用

印之優勝獎狀乙張,主辦單位並將函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酌予敘獎。

說明:主辦單位依「教育部獎勵高級中等學校人文社會與藝術領域競賽要點」申請,

已獲得教育部同意給予本活動之優勝獎狀用 部長印(文號: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1000232152 號函,發文日期 100 年 12 月 28 日)。

 

重要日期

報名:6 月 線上報名。

初賽:各校於 3-6 月間,自行辦理。

複賽:【團體組】繳交小論文作品 8 月 截止,以郵戳為憑。

      【個人組】 8 月 分區舉行。

                 晉級決賽名單公告: 9 月 。

                 決賽:10 月 舉行(地點:臺灣師大)。 

 

團體組繳交報名費用每隊新台幣 3000 元整,個人組繳交報名費用每人

新臺幣 300 元

 

 

 

 

 

 

 

第 11 屆高中地理奧林匹亞實施計畫

http://gis.tcgs.tc.edu.tw/board/data/2012328544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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