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地理奧林匹亞競賽
參賽對象:高級中等學校
競賽宗旨
1. 激發高中學生對地理科之學習興趣和潛能
2. 提供高中學生對地理科互相觀摩學習之機會
3. 選拔在地理科有成就之高中學生予以鼓勵並代表參加國際賽事
競賽組織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科會
主辦單位:中國地理學會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協辦單位:國內各地理相關系所和機構
參賽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高級中等學校的在學學生
競賽內容:團體組、個人組
一、【團體組】(地理小論文)
(一)參賽名額:各高中(含綜合高中)至多可推薦 2 隊,每隊由 2-3 名選手
和 1-2 名指導老師組成。
(二)競賽項目:包括地理小論文、小論文海報兩種。
二、【個人組】
(一)參賽名額
1. 凡學校(含綜合高中)高中部的總班級數在 42 班以下者,可推薦 2
人;43-57 班者,可推薦 3 人;58 班以上者,可推薦 4 人。
2. 設有人文社會、語文、數理資優班之學校,可在第 1 項外,增加推
薦資優班學生至多共 4 人。
3. 國中小學時曾經入圍「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總決賽」者,可請學
校推薦報名參賽,且名額不計入上述 1、2 項內。
(二)競賽項目:國際賽代表選手甄選。
評審方式
一、【團體組】(地理小論文)
(一)競賽階段:以參賽隊伍繳交之小論文作品為主要評鑑依據。
1. 初賽:各校自行擬定選拔辦法,每校得推派至多兩隊參加複賽。
2. 複賽:審查各隊書面報告,符合論文審查標準者得晉級決賽(以佔
報名總隊伍數之 60%為原則)。
3. 決賽:
小論文海報評選:所有晉級決賽隊伍。
「海報獎」:由各參賽隊伍的領隊老師評分,惟領隊老師不得評
定所屬學校的作品。
「人氣獎」:由參賽同學投票選拔之,惟不得投票給所屬學校的
作品。
地理小論文口試:所有作品中前 40%表現較優者。
決賽依據書面報告與口頭報告、即席問答評分;評審團由大會
邀請之。
地理小論文口試前 6~8 支最優作品晉級總決賽。
4. 總決賽:依據口頭發表評分。
(二)評審標準
1.主題的選擇:應具有地理意義和原創性;
2.資料的蒐集:資料對於解決該研究主題具有高的效度,並應清楚交代
資料來源和蒐集方法;
3.分析與解釋:應詳盡分析資料並據以提出解釋,討論時應符合思考邏
輯;
4.報告的呈現:含書面和口頭報告;應符合學術性報告的體例,並恰當
的運用圖表展現資料;
(三)作品和發表規格
1. 書面報告格式
報告內容宜包括: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或方法、研
究設備器材、研究結果、討論、結論,參考文獻或附錄等。(章
節名稱毋須和本點所列項目一樣)
封面頁只列出「作品名稱」;內文第 1 頁為摘要、第 2 頁為目
次、第 3 頁起為內文。
一律採 A4 尺寸白色紙張,文字一律自左而右橫寫,除標題外
均採 12 號字。
地理小論文中不得出現選手就讀學校的名稱。若作品標題中有
校名,請以” ○○”替代;行文中需出現校名處,可以”本校”、”○○”
方式表達。
2. 決賽海報展示與規格
在決賽日,海報請於現場問答前布置完成,大會在海報展場僅
提供海報展板,每組一片展板,展板立面約 250×100 公分。
海報展示除海報外,亦可為美化展板立面所需之物品,惟任何
附加物品之展示,不可超越展板立面之範圍,並不得使用其他
儀器設備,也不得要求使用額外的展板或桌椅等。
海報上列明作品題目,但不可書寫學校名稱、參賽學生及指導
老師姓名。
若不符合上述各項規定,將酌予扣分,並喪失「海報獎」和「人
氣獎」的得獎機會。
3. 決賽/總決賽口頭發表
決賽每隊口頭發表時間為 5 分鐘,評審問答 7 分鐘。
總決賽每隊口頭發表時間為 8 分鐘,不進行問答。 5
各隊請事先準備口頭報告 PPT 檔案,燒錄於光碟,於決賽日報
到時繳交,以利發表。
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的電腦、單槍投影機、雷射筆進行發表,
不得要求使用其他儀器設備。
口頭發表過程中請列明作品題目,但不可呈現或口頭提及學校
名稱、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姓名。若作品標題中有校名,請以”
○○”替代;行文中需出現校名處,可以”本校”、”○○”方式表達。
違反規定者,將酌予扣分。
二、【個人組】
(一)競賽階段與測驗項目
1. 初賽:各校自行擬定選拔辦法,再依本競賽名額規定,推派學生參
加。
2. 複賽:測驗項目為 Written Response Test 和 Multi-media Test;以表
現最優之 30-35 人晉級決賽為原則。
3. 決賽:測驗項目為 Fieldwork Test。
(二)測驗規範
1. Multimedia Test 為四選一的選擇題型,佔總分 20%;Written Response
Test 可能包含簡答、限制反應題、論文題以及作圖、製表、計算等
多種不同題型(非選擇題),佔總分 40%;Fieldwork Test 分為二階
段,先至戶外實察,再返回室內作答試卷,問題以實察內容為主,
包含地理概念和技術等,佔總分 40%。
2. 配合國際地理奧林匹亞規則,應試語言為英文,即命題和作答均以
英文進行。
獎勵辦法
一、得獎名額:原則上依下列比例決定得獎名額,惟決賽評審團得視情況調整
各獎項得獎數,首獎也可能從缺。
(一) 【團體組】(地理小論文):
頒發「論文獎」、「海報獎」、「人氣獎」。
1. 論文獎:晉級決賽之作品中,經評定符合審查標準者,可能獲得一
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佳作及入選;各獎項比例以 1:3:6:10:10
為原則。
2. 海報獎:參加作品中,經評定符合審查標準者,可能獲得「海報特
優獎」、「海報優等獎」或「海報佳作獎」,各獎項比例以 1:3:6 為
原則。
3. 人氣獎:得票數最高之前 5 名海報獲得「最佳人氣獎」,可獲得主、
承辦單位頒發之紀念品。
(二) 【個人組】
1. 入圍決賽者以 30-35 人為原則。
2. 決賽中表現優異之前 50%選手,可獲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給獎
比例以 2:4:9 為原則。
二、競賽獎勵
(一)學生
1. 初賽:優勝者將建請學校自行給獎;參加複賽之隊伍或個人,由大
會頒發參賽證書乙張。
2. 複賽:優勝者並參加決賽者,由主辦單位頒發「入選決賽」獎狀乙
張。
3.決賽/總決賽:優勝者(前三等獎及佳作)可獲得教育部長用印之優勝獎
狀乙張,主辦單位並將函請就讀學校依敘獎辦法予以獎勵;
「海報獎」優勝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
「人氣獎」優勝者由主辦單位致贈紀念品。 7
4. 在本競賽【團體組】獲得一等獎、二等獎隊伍,以及【個人組】獲
得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的選手,均獲得參與國際地理奧林匹亞代表
隊遴選的資格。(主辦單位每年 11 月公告選訓辦法)
(二)指導老師
1.初賽:指導學生參加複賽者,由主辦單位頒發參賽證書乙張;
2.複賽:指導學生晉級決賽者,由主辦單位頒發獎狀乙張。
3.決賽/總決賽:指導學生獲得前三等獎及佳作者,可獲得教育部長用
印之優勝獎狀乙張,主辦單位並將函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酌予敘獎。
說明:主辦單位依「教育部獎勵高級中等學校人文社會與藝術領域競賽要點」申請,
已獲得教育部同意給予本活動之優勝獎狀用 部長印(文號:教育部臺中(一)字第
1000232152 號函,發文日期 100 年 12 月 28 日)。
重要日期
報名:6 月 線上報名。
初賽:各校於 3-6 月間,自行辦理。
複賽:【團體組】繳交小論文作品 8 月 截止,以郵戳為憑。
【個人組】 8 月 分區舉行。
晉級決賽名單公告: 9 月 。
決賽:10 月 舉行(地點:臺灣師大)。
團體組繳交報名費用每隊新台幣 3000 元整,個人組繳交報名費用每人
新臺幣 300 元
第 11 屆高中地理奧林匹亞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