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際數學奧林匹亞選訓及培訓營
參加資格:
甲.第一階段選訓營:
尚未進入大學註冊且年齡在二十歲以內(計至民國103 年7 月1 日) 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參加2014 年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競試成績優異之學生(共15 名)。(以下2~3 項總人數以15 名為原則)
2、參加中華民國亞太數學奧林匹亞研習營成績優異,經承辦單位推薦者。
3、其他數學表現特殊優異具有具體事實,獲得2014 年國際數理科奧林匹
亞競賽諮詢委員會或工作小組成員兩人以上推薦並經審查通過者
乙.第二階段選訓營:由第一階段選訓營選出15~20 名學生。
丙.第三階段選訓營:由第二階段選訓營中,選出準國手8~10 名參加。
丁.國手代表選訓:由第三階段選訓營中,選出6 名正選代表及1~2 名候補代表。
培訓時間及地點:
1、符合第一階段選訓營資格之學生(三十名為原則),由數學科奧林匹亞工作小組
具函邀請參加第一階段選訓營,選出15~20 名參加第二階段選訓營。
2、符合第二階段選訓資格之學生(二十名為原則),由數學科奧林匹亞工作小組具
函邀請參加第二階段選訓營,選出準國手8~10 名。
3、第二階段選出之代表繼續第三階段選訓營之培訓,藉由競試選出正選代表6 名及候補代表1-2 名。
4、正選國手代表6 名,繼續參加為期每梯次五至四天合計五梯次之培訓課程(候補代表仍須參加6 月10日前之培訓課程,正選代表於IMO 報名截止前確定未能代表參賽,得由候補代表依序遞補為正選代表,隨即加入正選代表培訓)。培訓地點集中於在中央大學等大學機關院校舉行,由數學科奧林匹亞工作小組培訓教授或各代表就讀學校之輔導老師擔任個別指導、專題探討、獨立研究等訓練課程。
獎勵:
一、亞太數學奧林匹亞活動:
1、獲推薦代表參加亞太數學奧林匹亞國際獎或成績表現特殊優異者,推薦參加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學科資賦優異學生輔導,並得推薦參加其他國際數學競試等有關活動。
2、獲亞太數學奧林匹亞金、銀、銅牌及榮譽獎者,由教育部另訂辦法獎勵之。
3、獲榮譽獎以上或成績表現特殊優異學生,其指導教師得視實際情況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給予獎勵。
二、國際數學奧林匹亞活動:
1、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成績表現優異者,由主辦單位推薦參加高級中學數學及自然學科資賦優異學生輔導甄試,並得推薦參加其他國際數學競試等有關活動。
2、獲國際數學奧林匹亞金、銀、銅牌及榮譽獎者,由教育部另訂辦法獎勵之。
3、參加國際數學奧林匹亞競賽成績表現優異者之輔導學校及輔導老師,得視實際情況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給予獎勵。
數學奧林匹亞辦公室 http://imotwn.stat.ncu.edu.tw/index.php
